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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农村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工作的通知
2022-03-23 10:36:31 返回列表

各区农业农村委、市有关单位、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推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的工作要求,优化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方式,提升风险防控水平,本市在前期试点基础上继续对部分补贴机具实行“三合一”办理。“三合一”办理补贴机具出厂前应当加施唯一身份识别二维码,加装具有定位功能的北斗终端,并将作业轨迹等数据直传到上海市农机物联网平台。购机者通过“上海农机补贴APP”扫描机具二维码提出补贴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种类范围

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穴播机、喷雾机(仅限喷杆喷雾机)。

二、工作要求

(一)补贴机具二维码标识相关要求

1. 制作二维码。生产企业通过手机号注册并登录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后(以下简称“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nj2wm.com),下载系统使用说明书,根据提示添加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出厂)编号、发动机编号、发动机标定功率等信息,生成补贴机具二维码标识。

2. 二维码技术要求。二维码标识应符合《农机购置补贴用二维码 编码规则》(T/NJ 1265—2020/T/CAAMM 80—2020)要求(具体可在“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的“二维码管理”子栏目进行下载)。二维码标牌要使用金属材质铆接固定安装于机具醒目位置,方便手机扫描。二维码标牌可以与原产品铭牌合二为一,也可以在原产品铭牌邻接位置单独铆接固定。

3. 核验二维码。机具出厂前,生产企业要通过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配套的APP核验工具(登录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可下载)核查该二维码是否能够正常读取。

(二)补贴机具安装北斗定位终端操作要求

1. 安装北斗定位终端。生产企业要按照《农机购置补贴北斗定位终端硬件说明》(详见附件2)要求,在机具出厂前安装北斗定位终端。北斗定位终端要符合《农机购置补贴北斗定位终端数据传输协议(V2.0.0)》(具体可在“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的“物联网管理”子栏目进行下载)等规定,确保数据能够按要求直传到上海市农机物联网平台。

2. 绑定机具。机具安装北斗定位终端后,要在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中将北斗定位终端设备编号(IMEI号)与机具出厂编号进行绑定,实现“一机一码一终端”。

3. 传输数据。生产企业或为生产企业提供北斗定位终端配套的企业要使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物联网辅助管理系统开发者平台(网址:http://dev-iot.dtwl360.com,以下简称“物联网开发者平台”)对接通信协议,在该平台添加安装的北斗定位终端,确保安装在农机上的北斗定位终端数据传输对接成功,并在物联网开发者平台或二维码配套APP上查看机具轨迹数据是否上传成功。

三、其他事项

1. 纳入上海市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办理的农机产品,自购机者办理补贴申请日期起,北斗定位终端可读取信息的期限不少于5年。

2. 农机生产企业应确保二维码、北斗定位终端符合相关要求,发现问题后及时整改到位,因其自身存在原因导致购机者补贴无法正常申请办理的,将取消相关企业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相应损失全部由相关企业负责。

3. 本文件自202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

4. 工作咨询电话:政策咨询021-23117107;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技术支持15110247163;物联网辅助管理系统技术支持18519101222;“三合一”办理APP技术支持:18610968177。

附件1: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三合一”办理流程说明.docx

附件2:农机购置补贴北斗定位终端硬件说明.docx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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