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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高素质农民培育“师傅带徒”项目创新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8-15 16:16:17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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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农广字〔2022〕3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

为高效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培训的有效性、精准性,经研究,确定在高素质农民计划项目实施中开展高素质农民“师傅带徒”创新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高素质农民“师傅带徒”创新试点,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锚定农民培育工作“走在前、开新局”,在农业农村直接从事生产操作、经营管理社会化服务、乡村治理、技艺传承等活动的技术技能水平高、传帮带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好的“土专家”“田秀才”及产业发展带头人、传统技艺传承人等优秀高素质农民中,遴选一批高素质农民大师,开展师傅带徒”培训面对面、手把手,传授技术技能,发挥传帮带作用有针对性地帮助农民提升技术技能素养,加快促进农业农村人才培育和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高素质农民大师纳入全省农民教育培训师资库,同时列入所在市县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示范培训任务计划。

二、遴选条件

高素质农民大师的遴选,按照“自愿申请、逐级推荐、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分为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技能带动型和社会服务型5类。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群众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责任心、担当意识、服务意识、科技意识强。

2.专业技术技能水平在市及市以上区域内处于领先位置,具有较高知名度。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图文并茂、深入浅出讲解知识,亲自动手、清晰明了演示技术要点和环节。

4.有较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牵头组织团队,编制培训计划,制定相关制度,开发培训课程,建设教学资源,遴选学徒,强化管理,开展教学,确保培训效果。

5.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技术推广事业,有三年以上带徒经验或承担农民培训技术服务工作经历

6.引领示范带动效果明显,在技术帮扶、技艺传承方面贡献突出。

7.具备理论教学和技术技能传授、实训的场所和设施设备等相关教学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推荐

1.认定为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2.获得国家发明型专利和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

3.获得高级农民职称

4.获得齐鲁乡村之星、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技术能手等相关表彰奖励。

5.参加级及以上农业技能大赛并获奖。

有意愿开展高素质农民“师傅带徒”创新试点的县(市、区)可根据情况和以上条件,推荐1-2人参加高素质农民大师遴选。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填报高素质农民大师申报书,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

2.县级审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逐一审核把关,产生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市级主管部门。

3.市级审查。市农业农村部门,根据遴选条件和标准,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确定人选,行文上报。

4.评审公布。省农业农村厅组建高素质农民大师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高素质农民大师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行文公布。

四、组织实施

1.签订合同。高素质农民“师傅带徒”创新试点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与遴选公布的“高素质农民大师”签订“师傅带徒”聘用合同,高素质农民大师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规范和自身术技传授要求,制定师傅带徒实施方案方案应包含培养目标、培养对象、培训计划、保障条件等内容),报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定。

2.师傅招徒。按照“双向对接、自主选择”的原则开展师傅招徒,每年每名高素质农民大师招徒不超过15名,招徒名单报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定后,列入当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任务。

3.项目实施。师傅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手把手、面对面”生产经营技术技能传授指导学徒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并跟踪服务,帮助学徒提升职业素养,实现创业发展

4.项目经费。“师傅带徒”培训经费在高素质农民培育经费中列支。每名徒弟培训费用根据培训方案内容,参照高素质农民培育市县级培训班费用情况确定,采取定额包干制,并在合同书中注明。

5.项目总结。“师傅带徒”项目实施完成后,带徒师傅一个月内向县农业农村部门报送项目实施报告,县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合同书对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审查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验收通过后拨付项目经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师傅带徒”创新试点,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引育创新决策部署,创新高素质农民培育,深入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拟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师傅带徒”创新试点的县(市、区),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大师遴选要求,开展遴选推荐工作,规范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师傅带徒”项目,着力打造山东高素质农民培育品牌。各市组织开展“师傅带徒”创新试点情况,作为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之一。

(二)强化管理考核。高素质农民大师管理期3年,管理期满后重新认定。管理期内,实行年度考核,动态管理。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直接评定续聘下一个管理期。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及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作为高素质农民大师的,解除“师傅带徒”聘用合同,取消资格。管理考核日常由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年度考核由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工作可与“师傅带徒”项目实施日常监管与总结验收结合开展。

(三)申报要求。拟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师傅带徒”项目创新试点工作的县(市、区)和其遴选推荐的高素质农民大师人选向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汇总后以推荐函的形式提交上报。高素质农民培育“师傅带徒”创新试点县(市、区)推荐函以及高素质农民大师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汇总表,请于8月25日前报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 系 人:姚彦青  0531-67866342              

电子邮箱:ngxrckfk@163.com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00号

附件:1.高素质农民大师申报书

      2.高素质农民大师申报汇总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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