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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药材基地建设示范项目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9-23 15:05:18 返回列表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龙江森工集团、北大荒农垦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国家、省有关“非粮化”要求,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种业创新和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基地建设,示范引领全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决定2022年继续开展中药材基地建设示范项目。为切实打造“寒地龙药”龙江品牌,做好全省中药材基地建设示范项目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中药材示范县。在全省择优选择中药材种植面积大、产地加工能力强、企业带动作用突出,道地品种种植面积较大、产业基础较好、发展态势强劲,产地加工、品牌打造方面发展潜力明显,在全省范围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县(市、区)、森工系统林业局、北大荒农垦集团管理局分公司(以下简称“县级单位”)开展中药材示范县建设。具体数量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结合省级专家评审意见确定。

(二)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在全省择优选择具有较大规模中药材种子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良种繁育能力较强、繁育技术有保障、繁育面积较稳定的县级单位开展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具体数量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结合省级专家评审意见确定。

二、申报条件

(一)中药材示范县

1.党委政府重视。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制定明确的中药材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出台扶持中药材基地建设发展政策措施,在产业布局、土地、资金、人才等方面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条件。

2.基础条件好。位于中药材主产区,具有优良的生态环境、资源禀赋和中药材种植历史,非基本农田中药材种植面积大,主推品种发展优势明显,发展潜力突出,种植面积或新增面积持续增加,优势特色品种占种植面积比重较大。

3.市场影响大。产地初加工和仓储物流能力强,龙头企业或合作组织带动能力强,主要品种销售渠道稳定,在区域内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具有品牌开发潜力。

4.标准化程度高。基地标准化生产,质量控制严格,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良好的服务机制,积极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建立较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健全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5.产学研结合紧密。与省内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有从事中药材生产的专业技术服务组织或技术支撑团队。在中药材种植、种子种苗基地培育、病虫害防控、产地加工技术研究和示范推广等方面有较好的基础。

(二)申报良种繁育基地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辖区内有规模较大的中药材种子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常年从事种子种苗生产经营活动,种子种苗具有较好市场需求。

2.位于药材道地产区,立地条件好,区域内无检疫性有害生物。

3.种子种苗生产区域相对集中稳定,面积较大,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生产技术规范。

4.所在地种子种苗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规范,种子种苗生产秩序良好,近年来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主体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森工系统林业局、北大荒农垦集团管理局分公司为中药材基地建设示范项目的申报主体单位。

(二)申报程序

1.根据竞争立项原则,自主自愿申报,按照自下而上顺序逐级申报,通过差额上报、竞争立项、公开评审、择优确定的方式确定。

2.各项目申报主体单位在充分进行调研、考察论证的基础上,编写中药材基地示范县、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书,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地)农业农村局、森工集团和北大荒农垦集团生产部门进行申报。各申报主体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各市(地)农业农村局,森工集团和北大荒农垦集团生产部门,对所属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排序,并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

(三)审批程序

省农业农村厅将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结合市(地)农业农村局,森工集团和北大荒农垦集团生产部门推荐意见,由省级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联合评审组,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确定中药材基地示范县和良种繁育基地数量、档次。提交厅长办公会、党组会审定,确定项目建设名单并进行公示后,上报省财政厅审核。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统筹协调,按照《黑龙江省2022年中药材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编制项目申报书,分析产业优势、明确建设内容、强化保证措施,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市(地)农业农村局,森工集团和北大荒农垦集团生产部门要切实做好指导服务,加强监督,严格审核把关,认真组织做好中药材基地建设项目初审、排序和推荐工作。

(三)明确时间进度。各项目申报单位务于2022926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申报书(一式五份)上报市(地)级主管部门。各市(地)农业农村局,森工集团和北大荒农垦集团生产部门务于928日前将推荐意见和各地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省农业农村厅中药材发展处,同时发送电子版,逾期未报按自动放弃申报处理。

  人:于洪娇、赵心雨

联系电话:0451-8267575082675753

电子邮箱:hljnzycc@163.com

  附件:1.黑龙江省2022年中药材基地建设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申报书式样)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2922

  下载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药材基地建设示范项目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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